日前,集团团委荣获共青团中央授予的2013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我集团成为克拉玛依市今年获得此项殊荣的唯逐一家企业。
今年“五四”青年节前,为设置和宣传现代青年和青年集体的优良典型,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宗佳等193名同道2013年度“全国优良共青团员”称号,授予李岩等138名同道2013年度“全国优良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团委等390个基层团组织2013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同时,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授予王红兵等30名(组)同道第十八届“中国青年五四焦芈”。中国人民解放军71426队列88分队等2个青年集体被授予“中国青年五四焦芈集体”,孔令媛等7名同道被授予第十八届“中国青年五四焦芈”提名奖。
本次荣获2013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的基层团组织,河北省共16个,克拉玛依市共3个。克拉玛依市获得此项荣誉称号的另表两个基层团组织别离是克拉玛依市第一中学团委、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团支部。
集团团委成立于2010年1月,曾于2011年2月荣获“克拉玛依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于2011年4月荣获“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称号,并屡次受到克拉玛依高新区团委赞美。